各位教师:
上一学年,学校制订《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关于全员育人的指导意见》和《华南师大附中学生发展指导导师制实施办法》,并试行了导师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缺乏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导师制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从暑假行政会开始,学校行政领导形成了对《华南师大附中学生发展指导导师制实施办法》作小修订的共识。暑假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及开学后德育会议多次讨论了导师制问题,制订了《华南师大附中学生成长导师工作管理与评价奖励实施细则》。现将修订后的《华南师大附中学生发展指导导师制实施办法》、新制订的《华南师大附中学生成长导师工作管理与评价奖励实施细则》及优化后的相关操作表格公布于此。请各年级在国庆节假期前发放相关文件和表格,要求学生利用假期填写好申请导师的志愿书,节后向目标导师提交志愿书,在班中填写《学生选择成长导师志愿概览表》,然后,由级长、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协商安排导师,并尽快实行。请老师们积极支持和参与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可以全面指导学生,也可以根据本人优势、学生特点就以下学生发展指导的四大项目中的某些甚至某个具体的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形成记录与成果,填入《华南师大附中学生成长导师工作记录与总结表》中,于学年末提交到学生处(可由年级组转交,最好同时交文本与电子版本)。文本空白表在年级组或学生处取,电子版模版在下面下载(详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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