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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南师大附中创新班招生简章

发布人:黄华林    |    来自:教学处    |    2021-05-14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省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创新班”)是我校在广东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深化素质教育,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实验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广东省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创新班”)继续招生,招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人数

招生2个班,共80名。

二、招生范围

面向深圳、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清远、潮州、揭阳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地市

招生名额(人)

地市

招生名额(人)

深圳市

2

汕尾市

5

汕头市

9

东莞市

4

韶关市

10

清远市

10

河源市

7

潮州市

7

梅州市

8

揭阳市

9

惠州市

9

 

 

三、选送原则

1.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等学科表现突出。

2.综合素质强,在思想品德、学习能力、身心发展、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3.学业成绩优秀,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录取办法

1.学生自愿报名。各市将创新班招生列入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予以公布,在学生报考志愿表中将创新班列入统一招生报考志愿,由学生自愿报名。创新班志愿单列或纳入提前批,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具体报名方法请学生和家长向当地市教育局招生办或中学教育科查询。考生务必参加当地市中考,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或在当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填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新班,否则,即使分数达到了,当地教育局也无法将资料上报我校。

2.各市在开展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招生录取,按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选送学生名单,在2021年7月17日前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将选送创新班学生的考生志愿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送至我校。

3.我校根据各地市选送的学生和分配的名额,严格按规定程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布。

4.选送学生在在我校确定录取与否前,其他学校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将选送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系统。

5.被我校录取的创新班学生原则上实行全住宿制管理,学校提供各种必要的实验经费,设立多项学生奖助学金。

 

有意报读我校创新班的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有关详情,中考之前务必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或在中考志愿系统中填报我校创新班。

有意报读我校创新班的学生即日起可以在我校招生系统登记就读意向(http://zs.hsfz.net.cn),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中考成绩公布后再登录招生系统附上【中考成绩单截图】,截止日期2021年7月16日24点

 

咨询邮箱:hsfzzsb@163.com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