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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华南师大附中关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发布人:陈妤    |    来自:学生处    |    2023-06-28

2023-2024学年华南师大附中关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们的教育工作得到国家、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积极支持,每年均有一笔资金用于资助鼓励我校品学兼优而家境不宽裕的学生积极上进、全面发展。现在将2023-2024学年度我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关相情况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相应的资助金和奖学金。

 

一、资助金、奖学助学金的项目、名额及金额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5号),包括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在内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继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可申请相应的资助项目。

1.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资助资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体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学期1000元)。

免学杂费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国家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残疾学生3850元)标准补助学校。

2.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是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是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3. 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符合申报要求的优秀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

4. 华南师大附中“潘彬泽学生奖学金之贫困生奖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初、高中学生,奖助学金总额为五万元,每学年全校奖励最多份数为40份,各年级的名额分配不固定,根据各年级申请人数及得分情况而定。

 

为了让应获奖励、资助的学生真正受益,同时也让受益面更广,我们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及资助金、奖学金的名额,在自主申请、基层评选的基础上,由学校审核并统筹安排资助金、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以上资助金或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此类学生主要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具体包括: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贫困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学生,也包括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突发状况引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经学校综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申请。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

2)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下列“家庭特困证”之一《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和市总工会印制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3)在前一学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

4)学习成绩优秀。

3. 申请“潘彬泽学生奖学金之贫困生奖助学金”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校表现:思想观念健康,好学上进;尊敬师长,遵规守纪;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热心助人。

2)学业成绩:新生入学成绩或在校考试成绩优良,有较高或较多的获奖记录(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或学习态度好,学习成绩稳中有进步。

 

三、申请流程、评审和发放

1. 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学校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2.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免学杂费相关佐证材料。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学生反馈免学杂费申请最终结果,直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杂学费。

3. 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程序: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将填好的申请表送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加具意见,连同有效的家庭特困证及复印件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异议的学生名单报所属的教育局进行审核。

4. “潘彬泽先生奖学金之贫困生奖助学金”: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交给班主任转学生处。

 

四、申请表下载路径及填写要求

要申请新学年的资助金或奖学金的学生,可自行下载本文附件,或在校园网首页“指引查询”-“资料下载”栏目中,常用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关申请表(校园网网址),并于指定申请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和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广州市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及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交给班主任。

其中,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姓名、班级、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及家庭收支情况,本人在华南师大附中读书的学习、生活费用给家庭经济开支造成的影响。已经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应结合本人在校生活消费情况,说明申请理由。

申请“潘彬泽先生奖学金之贫困生奖助学金”的学生,申请书上应对照申请条件第(2)条,谈谈本人的表现,以及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任职与业绩等。

 

五、补充说明

1. 班主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在校生活、学习、工作表现情况等,加上表现评语、学业成绩情况后,提交年级组,年级组审核整理后,进行初评。然后向学生处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及评选意见。

2. 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只针对高中学生评选;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只针对初中学生评选;初高中学生均可申请“潘彬泽先生奖学金之贫困生奖助学金”。

3. 以上所有项目申请者都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各类证明材料等,并在开学第一周内提交学校,年级分管级组长在开学第二周内将全年级的申请资料交给学生处

 

以上内容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知悉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如需要申请上述助、奖学金的学生请于2023911日前提交对应的表格及证明材料,我们希望能协助您及孩子顺利度过难关!谢谢!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628

 

附件1:广东省学生贫困认定申请表以及广东省国家资助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广州市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华南师大附中潘彬泽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