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前夕,教职工(含离、退休)如需使用学校印章,请抓紧按原定印章使用、管理程序到办公室办理。
暑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学校印章的教职工,应按学校有关印章管理要求,可在办理审批手续后于7月19日、7月26日、8月2日、8月9日、8月16日、8月23日下午4:00—5:00到人事室办理。
备注:教职工使用学校印章须依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事先填写“学校印章使用审批表”才予办理。
(暑假期间,审批表可在教学楼南楼总值班室领取)。
办公室
2010-7-7
附: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公章由校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公章一律登记。
二 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凭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三 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主管校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
四 因公出差、参加教学会议、研讨会等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开具相关证明(介绍信)。
五 私人取款、取物、挂失、办证、户籍转移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工作证、毕业证、职务(职称)聘书、获奖证书等,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