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校应如何为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
二、对于已经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学生应如何处理 2
三、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向学生收取什么申办材料,如户口本、申请书等。 3
四、中小学校需提交何种资料至区社保中心审核? 3
五、学生医保工作是否有指标,是否硬性指标?医保是否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4
六、非本地户籍学生应如何参保 4
七、若学生具有外国国籍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户籍且没有国内身份证,是否可纳入参保范围,他们若想参加本市的医保,应如何操作? 4
八、非本市户籍,但享有外市公费家属医疗或外市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应如何参保? 5
九、有部分学生家长不想参保,是否需要录入他们的信息? 5
十、困难生指哪些?要提供什么证明?学校需要协助他们办什么手续? 5
十一、参加本市农合、家属公费医疗的学生资料是否需要在学籍子系统中录入上传?. 6
十二、学生因升学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其参保信息会做何处理? 6
十三、学生中途升学到本市其他区学校应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7
十四、外地户籍学生的政府资助由哪级财政负担? 7
十五、学生学籍挂靠其他学校的借读生、择校生等学生在哪里购买医保? 7
十六、若有学生已在2009年首次参保并已提供银行帐号,现在由于该生已忘提供的银行帐号并且不知每年是否已扣费,如何处理? 8
十七、关于困难学生参保,已知要到指定地点办理,请问需带什么资料办理? 8
十八、我校全部是残疾学生,是否一、二级由自己购买,三、四级学校统一购买? 8
十九、是否除了购买新农合及公费医疗的所有学生必须购买城镇居民医疗。 9
二十、参保学生是否只限于广州市户籍居民户口? 9
二十一、已购买农村合作医疗的,能否再购买居民医疗? 9
缴费问题 9
二十二、学校代缴医保费的账户应在哪里开立?是否必须使用新开帐号? 9
二十三、学校应如何进行收费 10
二十四、学校代收居民医保费是否有统一格式的收据可供开具 10
二十五、零余额账户怎样操作?怎样上缴医保费? 11
二十六、已在工、农、建行之外开具对公账户的学校,本次不能再开具工、农、建行账户如何处理? 11
二十七、委托银行扣费手续费每人2元,这费用由谁支付? 11
二十八、关于银行缴费帐户是否可由经办人个人到银行开立一个个人银行帐户即可? 11
二十九、若缴费错误,能否办理退费? 12
三十、实际征收医保费金额出错时,学校应通过何种途径纠正? 12
其他问题 12
三十一、学生的已有的医保卡号是否要采集? 12
三十二、学籍系统仍然存在已取消学籍的学生资料,如何处理? 12
三十三、数据能否由电子表导入系统? 13
三十四、各班分别填报后,各班学生数据如何在系统中批量导入? 13
参保登记问题
一、中小学校应如何为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本市中小学生和市属二、三年级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在10月15日前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之学籍子系统(或中职系统)”补充提交参保登记信息,再由市教育局于统一汇总报送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新生,所在学校在10月31日前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之中职系统” 补充提交参保登记信息,再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给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对于已经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学生应如何处理
对于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并已缴费的学生,学校需在学籍子系统为其办理信息补录手续,但可凭学生提交的银行缴费证明或社保出具的已参保证明,不再向学生收取居民医保费。(温馨提示: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对于此类学生社保不会重复征收)
对于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但未缴费的学生,学校需在学籍子系统为其办理信息补录手续,并向学生收取居民医保费。(温馨提示:此类学生原参保登记记录将被核销,同时以学校的申报为基础生成新的参保登记记录)
三、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向学生收取什么申办材料,如户口本、申请书等。
除以下具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外,学校无需向学生收取任何申办材料。
1、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困难学生(该类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2、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并已缴费的学生。(该类学生需向学校提交银行缴费证明或社保出具的已参保证明)。
3、已参加本市新农合、公费医疗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不纳入学校统一办理的范围。(该类学生需向学校提交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公费家属医疗的相关证明)
四、中小学校需提交何种资料至区社保中心审核?
中小学校通过学籍子系统录入学生参保资料,无需再提交资料到区社保中心审核。
五、学生医保工作是否有指标,是否硬性指标?医保是否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根据《印发广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府办[2012]26号)》和《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计划[2012]216号)》文件的规定,在校学生应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六、非本地户籍学生应如何参保
本、外地户籍学生办理参保登记的手续相同,按第一点所述的参保登记手续办理。
七、若学生具有外国国籍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户籍且没有国内身份证,是否可纳入参保范围,他们若想参加本市的医保,应如何操作?
只要具备本市学籍就可以参加我市的居民医疗保险,学校在补录学生信息时直接在学籍子系统录入学籍号和相关证件号即可。香港、澳门籍学生应当录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台湾籍学生应当录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外国籍学生应当录入护照号。
八、非本市户籍,但享有外市公费家属医疗或外市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应如何参保?
根据文件要求,外地户籍的学生均应纳入我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手续按第一点所述的参保登记手续办理。
九、有部分学生家长不想参保,是否需要录入他们的信息?
根据《印发广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府办[2012]26号)》和《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计划[2012]216号)》文件的规定,在校学生应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十、困难生指哪些?要提供什么证明?学校需要协助他们办什么手续?
中小学校的困难学生是指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三)重度残疾人员。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该类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中小学校的困难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校只需指引此类学生家长或其他合法代理人到学生所属街道民政或残联部门咨询并办理参保登记。学校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十一、参加本市农合、家属公费医疗的学生资料是否需要在学籍子系统中录入上传?.
已参加本市新农合、公费医疗的学生可以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可在学籍子系统中进行选择。
十二、学生因升学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其参保信息会做何处理?
对于此类学生,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其参保信息按以下分类进行相应处理
1、学期结束后因正常升学需要或毕业离开学校的,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教育局的信息对此类学生进行批量停保处理
2、因特殊原因学期中离开学校的,由学校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无相关业务操作权限的,街道可收集资料后统一报送到各区社保中心办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直接到各区社保中心办理。
十三、学生中途升学到本市其他区学校应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按年度申报并缴费,当年度已缴费的学生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十四、外地户籍学生的政府资助由哪级财政负担?
外地户籍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府资助由各级政府根据穗府办函[2008]68号的相关规定分别负担。
十五、学生学籍挂靠其他学校的借读生、择校生等学生在哪里购买医保?
应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十六、若有学生已在2009年首次参保并已提供银行帐号,现在由于该生已忘提供的银行帐号并且不知每年是否已扣费,如何处理?
对于个别忘记扣费帐号和缴费情况的学生可指引其先前往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社保中心进行查询。
十七、关于困难学生参保,已知要到指定地点办理,请问需带什么资料办理?
困难中小学生到街道民政办理资格审核,具体资料认定可询民政机构。
十八、我校全部是残疾学生,是否一、二级由自己购买,三、四级学校统一购买?
残疾登记为一、二级的符合民政资助,三、四级不符合民政资助,可在学校统一参保缴费。
十九、是否除了购买新农合及公费医疗的所有学生必须购买城镇居民医疗。
本市户籍是。非本市户籍学生无论是否在外地参加新农合或公费医疗,都要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十、参保学生是否只限于广州市户籍居民户口?
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只要有我市的正式学籍就可以参保。
二十一、已购买农村合作医疗的,能否再购买居民医疗?
已参加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以不用参加居民医疗,已参加非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缴费问题
二十二、学校代缴医保费的账户应在哪里开立?是否必须使用新开帐号?
学校需要使用在地税部门指定银行开立的账户代缴学生的医疗保险费,可以使用原账号,也可新开账号。
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由广州市地税部门委托银行代为征收。目前广州市本级代征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花都区代征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增城市代征银行为建设银行;番禺区代征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二十三、学校应如何进行收费
学校应在收集学生参保登记资料同时,按我市居民医保个人年度缴费标准,向参保学生代收其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
二十四、学校代收居民医保费是否有统一格式的收据可供开具
目前,我市居民医保费征缴无相关收据。学校可指引家长前往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个人社保信息查询页面进行缴费信息查询。
二十五、零余额账户怎样操作?怎样上缴医保费?
学校应根据实际参保人数和在校学生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在缴费账户备足款项。
二十六、已在工、农、建行之外开具对公账户的学校,本次不能再开具工、农、建行账户如何处理?
若确实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缴费账户的中小学校,可选择“现金缴费”方式缴费,按以下方式操作:
1、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之学籍子系统”的“社保信息---学校社保设置界面”, “开户银行”录入“现金缴费”,“银行行号”录入“00000000”,“银行账户”录入“99999999”。
2、学校应按80元/人·年的在校学生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向参保学生统一代收其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同时,学校应在参保登记的次月(11月4-23日),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已代收居民医保费的学生名单,到广州市统筹区内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网点办理现金缴费。
二十七、委托银行扣费手续费每人2元,这费用由谁支付?
代缴居民医保费学校不需支付手续费。
二十八、关于银行缴费帐户是否可由经办人个人到银行开立一个个人银行帐户即可?
代缴学生居民医保费必须以学校名义开立对公账户。
二十九、若缴费错误,能否办理退费?
如不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错误缴费可办理退费。
三十、实际征收医保费金额出错时,学校应通过何种途径纠正?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可致电或前往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并办理。
其他问题
三十一、学生的已有的医保卡号是否要采集?
无需采集。
三十二、学籍系统仍然存在已取消学籍的学生资料,如何处理?
请咨询教育局。
三十三、数据能否由电子表导入系统?
请咨询教育局。
三十四、各班分别填报后,各班学生数据如何在系统中批量导入?
请咨询教育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