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支部,全体教职员工:
最近,教育部发出《关于授予广东省汕尾市陆丰甲子镇第三中学欧兴文等13位同志保护学生优秀教师群体和欧兴文、林玉龙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刘海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通知和事迹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欧兴文等十三名教师和刘海同志是我省近期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师群体和优秀教师的典型。
欧兴文、林玉龙等13名同志,在学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勇斗歹徒,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护卫了学生的安全,他们的英雄行为,谱写了一曲新时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师德精神颂歌,展现了人民教师甘于奉献、勇于承担的光辉形象和崇高思想境界。
刘海同志所在学校地处偏僻山区,几十年如一日,爱岗尽责,踏踏实实,教书育人:他坚持艰苦创业,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他扎根山区,淡泊名利、专心工作的奉献精神,生动地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两个相关文件,将学习活动与师德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探讨优秀教师事迹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价值理念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立足本职,努力做到素质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起色,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
附件1:
转发教育部关于授予广东省汕尾市陆丰甲子镇第三中学欧兴文等13位同志保护学生优秀教师群体和欧兴文、林玉龙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pdf
附件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刘海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
刘海同志先进事迹材料.doc
中共华南师大附中委员会
二Ο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