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大附中第11届“校运之星”评比通知
为了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华南师大附中第56届田径运动会中努力拼搏、勇争第一的优秀运动员,鼓励体育特长的充分发挥,学校团委会、学生会将在所有的参赛运动员中评选出华南师大附中第11届“校运之星”,现将具体评比方法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努力拼搏、勇争第一的第56届田径运动会运动员。
二、评选方法:
1、各班推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年级。
2、各年级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讨论产生年级的候选人。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初中奥校3名(每年级各1名),高中每年级各5名。获得校运会甲、乙组总分第一名的年级,可在原有名额上多推荐2人;获得校运会丙组总分第一名的年级,可在原有名额上多推荐1人。共有23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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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初一 |
初二
丙组第一 |
初三 |
高一
乙组第一 |
高二
甲组第一 |
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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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1名 |
2名 |
1名 |
7名 |
7名 |
5名 |
3、每名由年级推选出来的候选人必须有简短的文字介绍(主要介绍体育成绩、参赛表现等;500字以内,要求用第三人称,语言流畅。请将文字介绍和一张4R自选彩照发邮件至linch@hsfz.net.cn)。要求在第十周星期五(11月6日)之前上报。
4、在宣传推介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每班10票,由年级体育部长统计投票结果后于第十一周星期四(11月11日)上报。
二、奖励办法:
获得选票前十名的运动员即为华南师大附中第11届“校运之星”,经学校领导及体育科老师审核后,在第十二周星期一(11月15日)予以公布、表彰。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本月的“华附之星”。其余十三名候选人获“校运之星”提名奖。
三、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地宣传“校运之星”,同时减少对中段考试的影响,请各年级体育部长准时将相关材料(年级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投票结果)上报至高一级林春鸿老师处(如果发邮件,必须标明所在年级),过时责任自负。
希望全体参赛运动员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奋力拼搏,争当华南师大附中第11届“校运之星”。
华南师大附中团委会、学生会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