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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度(下)“阳光长跑”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高三级)

发布人:龚德昌    |    来自:学生处    |    2015-06-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倡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校园运动氛围,培育浓郁而又积极向上的校风、级风和班风,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了《华南师大附中学生课外阳光长跑活动的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实施以来,体育科老师们认真负责,精心维护阳光长跑系统,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们大力配合,引导和启迪同学参加长跑活动。同学们积极参与,基本养成了自觉锻炼的习惯。

为表彰先进,激励同学们在阳光体育运动中不断创造新的成绩,经体育科推荐,学生处审核,决定授予以下15名同学本学期“阳光长跑先进个人”称号(按长跑总次数多少排序):

高三6彭铕、谢诗愉;高三1班林奕爽;高三9班万星皓云;高三8班陈诗杨;高三3班洪佳楠;高三1班章文杰、张智嘉;高三3班林健锋;高三5班周振宇;高三2班张书田;高三3班苏钦;高三5班胡慧中;高三7班吴裕坤;高三3班杨维铠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体育运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希望其他同学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主动地参与锻炼,为自己未来的学习、生活注入新的动力和激情。

华南师大附中

2015 530